热心市民 发表于 2022-12-24 18:27:45

有关响水新客站对面3间平房被城管强拆的事情,响水城管部门在处理流程上确有不妥

71前两天,网友向响水热门反映,自己位于响水新客站对面工商银行家属区门口的小平房(3间中最南边的1间)被城管大队强制性拆除……
据网友反映,拆除前,城管也没有提前告诉我们,房子已经有20年了,今天却说拆就拆。现场拆除时候有关人员说是集中整治违建房

事后,响水热门的外场小编到现场了解了下情况:
首先,当天确是联合执法,城管执法大队有多名领导到场,根据统一规划的要求对违建房进行集中整治。
其次,被强拆的平房后方这独一栋的居民楼,属于响水工商银行家属区

据现场一对老夫妻称,3间小平房靠北边的这两间,是在工商银行家属区这栋楼建好后,后建的门卫室,到今年已经有20多年了(如下图)。最南边已经被强拆了的是在我们门卫室建好后,后盖的一间。
小编问:“今天你们的2间,怎么没有被拆除?”老夫妻说到:“我们这卷帘门,铝合金门框什么的也值点钱,不能被他们拆坏了。我们自己先拆除后,明天他们就来拆房子了。”小编又问:“你们这个房子竟然是门卫室?属于违建吗?”老夫妻说:“我们也不太清楚,应该是没有证,不然也不敢拆的。至于是不是违建,谁知道呢。”=====================
事后,小编查询了“20年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是否会被拆除?”的相关资料,整理如下:
首先,不管多久的违建房,都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流程拆除掉,只要是依法被认定为违建房的,不管过多少年都会被拆除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执行,所以在认定二十年前的违建房的时候会更加严谨,如果程序上没有问题,最终的结果还是会被拆除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根据《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第64条和第66条的规定,规划部门应当是认定违法建筑的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无权认定违法建筑。

如果你的房子真的已经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还有机会补救。可以聘请律师审查规划部门认定违建的程序是否合法,目的是否正当,事实是否有误。=====================按照正常流程,相关部门应该出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所以,无论此房是否属于违建是否应该被拆除,响水城管部门在流程上确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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