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的图纸,骗你没商量
近来,盛都华城20号楼的三楼公共平台违建一直热度不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写明全体业主同意,在20号楼的全体业主没一人签署知情书的前提下,规划局竟然批准施工,真是奇葩一件。此图纸明确注明,阴影部分不施工,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详见下图,各位请看。
只允许建的是高的电梯井,当时电梯井浇注后高为2.5米,长和宽未明确,旁边的不明长方形为阴影部分不允许建筑的,此尺寸为1.66x1.21x0.92米,类似的这物体还有四个散落在平台上,大家看这象什么东西?看着吉利不?
下面重点说电梯井的高度,先看设计图。
明确尺寸为2.28x2.48x11.5米,各位再仔细看下面的剖面图。
一楼4.8米高,二楼2.8米高,上面的电梯井高度为11.5-(4.8+2.8)=3.9米,这就是原先业主到规划局,魏领导答复的三楼平台的电梯井尺寸!
此尺寸也就是在三楼平台可以彻3.9米高的电梯井,此高度明显要从三楼的平台建到四楼还要高出1.1米,规划局的另一位男领导还自吹自擂,不影响你们采光,允许人家开电梯井,你的底气到底是谁给你的?
大家注意,上面注明的电梯井高度,是1.5+,没具体的标明,这个是伏笔,大家继续向下看。
业主不服哇,自然去规划局要尺寸,然后左等右等,领导的会开完了,谱摆足了,尺寸也来了,大家请看。
上面计算过电梯井是3.9米的高,下面这图变成1.17米高了,怎么这图纸还会变啊,这其中有什么道道就不懂了。
当然这图纸是饭店老板返工后,规划局才给业主的尺寸图,请看下图。
原先的电梯井图纸是出三楼平台高3.9米,实际建成为2.5米,电梯井后来被业主投诉降低了高度,图纸也随之降到1.17米,到底是先有图还是先有井,这真是个难解的问题。
规划局的图纸,是随便改变的吗,她们的依据是什么,随便盖个公章,吃国家饭唬老百姓?
这社会究竟怎么了?
维护业主权益怎么这么难?
现在的单位领导哪是为民作想哦。哪钱多就为哪办事,现在这社会尽然还有这胆大忘为的领导,必须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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