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 | 政策与现实的“温差”!响水某小区民生诉求在“全体表决”障碍中迷失…
近日,有网友向响水连声网反映,有着15年历史的响水帝逸国际小区,29号楼前的沥青路面已大面积剥落,裸露出蛛网般龟裂的水泥地面。这条不足百米的道路,关乎29号楼66户居民的出行安全。然而,业主们已就此事向小区物业、响水住建部门反映与沟通长达一年之久,却始终被以必须经过小区1000多户业主三分之二同意才能动用维修资金为由搁置。政策与民生需求之间的"温差",正折射出基层治理中亟待破解的难点,也拷问着基层服务的初心与担当。全体表决成了"万能挡箭牌"
按照《民法典》规定,小区共用设施维修需"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初衷是保障决策民主、防止维修资金滥用。但在帝逸国际 29 号楼路面维修一事中,这一规则却被异化为逃避责任的"万能挡箭牌",将“按章办事”异化为“按章推事”——1000多户业主的表决门槛,让仅涉及单栋楼66户业主“急难愁盼”的民生诉求陷入了"组织难、通过难"的死循环。小区物业以及住建部门机械套用"全体表决"条款,选择性忽视了“单栋楼业主可单独表决”和“谁受益、谁承担”的弹性政策空间。
事实上,维修资金通常按“栋建账、核算到户”。这意味着单栋楼下的路面维修可以从本楼栋维修资金账户支出,无需动用其他楼栋业主的资金。换言之,29 号楼的路面维修可由该楼栋业主分摊费用、投票表决,这样不仅组织效率更高,沟通协调也更聚焦问题本身,更有利于矛盾化解。而且,国内多地已有通过“分栋表决”,“谁受益谁表决” 模式成功解决同类问题的案例。反观小区物业和住建部门却对这些成熟经验视而不见,宁可让老人在坑洼路面上举步维艰,也不愿多走一步创新流程的"半步路",这种以"1000户表决难度大"为由推诿搁置民生诉求,暴露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僚主义惰性。
小区公共收益去向成谜
当维修资金申请陷入僵局,小区公共收益则是此问题的“第二解法”。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小区广告投放、停车位租赁等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本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现实中,已有成功实践印证公共收益的灵活运用:芜湖某小区物业曾主动垫资115万元维修电梯,后续通过公共收益抵扣;扬州某小区也以20万元公共收益先行修复破损道路,后通过公共收益和部分维修资金进行核销……这些鲜活案例证明,公共收益完全可以成为化解小区公共区域维修维护的“及时雨”。
反观此事,区区两万元左右的路面维修资金却久拖不决。作为拥有1000多户业主的大型社区,若按每户年均1500元物业费计算,每年仅物业费收入就相当可观,更不用说多年累积的公共收益。但令人费解的是,小区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物业也从未公示过该收益的账目明细。物业追逐利润时锱铢必较,履行服务责任时却敷衍塞责。这种“重利润、轻担当”的畸形经营模式,侧面折射出响水住建部门对物业行业的监管考核“流于形式”——重表面、轻实效。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小区的业主们千万不能有“各扫门前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维修资金不同于银行存款,既无法取回,更不会产生任何收益,它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公共设施维修所需。即使日后房子卖了,维修资金一分都无法带走。当真正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解决公共难题时,若大家不能积极参与表决,实则是在透支邻里间的‘互助信用’”——又怎能指望将来自己遇到问题时,他人会伸出援手?
另外,小区环境是房产价值的重要标尺,一条破损的路面看似微不足道,却会像蝴蝶效应般影响整个小区的居住品质与市场估值。毕竟,谁愿意为一个连基础维护都做不好的小区支付溢价?唯有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识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才能让小区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结语
政策实施的温度不在文件里,而在29号楼下每一片破损的路面中。它像一面镜子,照见的是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繁琐与快速响应‘急难愁盼’民生诉求之间的现实鸿沟。作为主管部门,响水住建局既要筑牢“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更要俯下身子“修补好”每一处民生细节。当政策执掌者在办公室里纠结"1000多户表决"的程序规范时,却看不见29号楼老人的蹒跚身影,再完美的政策也会因此而失去温度。
破局的关键,正在于回归"民生需求导向",无论是用“分栋表决”替代“全体业主表决”,还是以应急维修程序快速响应并解决此事……最根本的就是主管部门要把"屁股坐在老百姓这一边"——正如浙江"枫桥经验"的启示,民生难题的解法从来不在厚厚的政策文件里,而在老人拐杖敲击路面时的每一声叩问里,在业主们车轮路过坑洼的颠簸声音里,在业主们日复一日愁盼路能何时修好的希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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