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 | 每年高达232.6万元物业费,竟将响水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成这样?
近日,有网友向响水连声网反映,响水县文化艺术中心作为响水重要的文化窗口,每年支出 232.6万元高昂物业费,却呈现出与费用严重不匹配的劣质服务,这一现象引发网友们的质疑。今年春节后不久,响水文化艺术中心南边东西主干道有一段被塑料地锥拦起,牌子上标注“场地维修、禁止入内”,实则是因为三楼外墙的一大块钢化玻璃爆裂外凸、随时存在坠落风险,要彻底解决这一安全隐患,就必须更换钢化玻璃。
然而,两个多月时间过去,地锥仍摆放在原地,俨然成为管理缺失的“遮羞布”,玻璃更换毫无进展。这种“一拦了之”的做法,不仅导致半边道路无法通行,更让市民在路过时忧心忡忡。试想,碎裂的钢化玻璃随时可能坠落,简单的摆放塑料地锥又如何能真正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两个多月修不好一块钢化玻璃,究竟是维修技术存在客观障碍,还是管理层面存在人浮于事、消极敷衍问题?
除了钢化玻璃的安全隐患,文化艺术中心配套的公共厕所也存在令人不堪的问题。原本整洁的公厕,竟然出现蹲坑的门断了半截、墙面上电线裸露、多个小便池用黑色塑料袋套住无法使用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4月16日公示信息,广东某物业公司以 232.6 万元中标响水县文化艺术中心整体物业管理,折算下来每天物业费超 6300元。如此高昂的费用,却连一块玻璃的更换、厕所设施的基本维护都做不好,这不禁让公众对这笔巨款究竟花在了何处产生了质疑,真的是用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上了吗?
网友质疑如此糟糕的物业服务质量,如何匹配每年 232.6 万元的高昂物业费支出?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对设施维护、安全保障负有直接责任。232.6 万元的合同金额,理应对应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该物业公司是通过响水文广旅局组织的招投标程序进场,响水文广旅局作为文化艺术中心的主管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当巨额物业费投入与服务质量严重失衡时,文广旅局不能仅充当“招标方”,更应成为服务质量的“把关者”,否则难免会被质疑为“花钱买低效”,甚至会引发对采购流程规范性的联想。
响水县文化艺术中心承载着响水城市形象,是城市文化的缩影,232.6 万元物业费不是小数目,每一分钱都应花在刀刃上,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发挥最大效益,真正做到为民服务、造福于民。希望响水文广旅局能正视群众诉求,彻查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漏洞,不仅要督促物业公司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修复破损设施,更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机制,让232.6万元的高昂物业费真正换来与文化地标匹配的优质服务。
(连声网进行整理编辑,但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相关部门正在维修中 此事经响水连声网发文反映后,响水文广旅局非常重视网友诉求,6月21日便迅速组织施工队对钢化玻璃进行更换。针对公共厕所存在的问题,文广旅局督促物业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对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市民能够正常使用。
文广旅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和服务质量考核机制,严格把控物业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为响水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文化休闲环境。
网友们对响水文广旅局迅速响应民生诉求、真抓实干解决问题的担当作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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