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悦华庭9#、10#、11#、12#、15#楼工程 质量保证金返还公示
海悦华庭9#、10#、11#、12#、15#楼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目前已到期,根据建质138号文件规定,海悦华庭9#、10#、11#、12#、15#楼工程已满足返还条件,现海悦华庭9#、10#、11#、12#、15#楼工程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玖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对该工程如有异议请于通知公布七日内向我站反映。联系电话:0515-86883692。响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20年6月24日
历害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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