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行且珍惜 发表于 2020-9-10 07:49:43

响水城东派出所,办事效率有点低

网友反馈:8月19日,我们拨打110报案,案值23万元,并且在当日,已经把相关证据提交给接待的辅警,但是至今已经过了十几天了,你们至今都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答复,到底是否予以立案,还是不予以立案?也没有有关是否立案的通知书

我们去城东派出所跑一趟又一趟,一会相关人员出差了,让我们过几天再来,一会又出去安保了,让我们过几天再来,一会今天不值班,又让我们再过几天再来,你们的办事效率在哪里?

现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现在依据以上两条规定对你们提出以下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三章 第二十条 第三小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在我们接触到辅警和民警当中,有个别辅警,一问三不知,态度散漫,你们做到了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吗?

3:《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规定: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我们8月19号报的案,至今,你们都没有通知我们到底是否予以立案,你们做到了立即救助,及时查处吗?

4:《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章 第四十四条 规定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你们的接待大厅的监督牌上连监督电话都没有,社会和公民如何对你们进行监督?

5: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
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我们19日上门报案的,你们24号才有负责任的民警对我们进行询问,并录口供,
你们19日做到了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吗?你做到了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吗?
请响水城东派出所作出回答。

等妳 发表于 2020-9-10 07:50:41

大响水最牛

砥砺前行 发表于 2020-9-10 07:51:08

这种案值应该会立即处理的呀

鱼水情深 发表于 2020-9-10 07:51:39

怎么会拖这么久   

被自己蠢哭了 发表于 2020-9-10 07:51:52

找领导看看   

红豆沙 发表于 2020-9-10 07:52:15

难道老百姓报案也要找关系?   

我住隔壁丶姓王 发表于 2020-9-10 07:52:42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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