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海岸线整治修复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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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海岸线整治修复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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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SX-GC-20203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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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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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海岸线整治修复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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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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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响水县一线海堤浦港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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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内容和规模:响水县海岸线整治修复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额约25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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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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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工期: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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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1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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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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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工程质量: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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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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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二年[乔木灌木类苗木成活率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8%(管理养护、保洁期贰年)] 。具体栽植乔木灌木类苗木及其他苗木品种详见招、投标文件要求, 不得随意更换。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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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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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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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园林类大专以上学历。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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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05月-2020年10月或者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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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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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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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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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业绩要求:因施工地段为一线海堤,土壤为重盐碱土,投标人需有类似盐碱土施工经验。(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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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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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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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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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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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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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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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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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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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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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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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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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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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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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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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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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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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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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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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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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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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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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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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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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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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完工后经初验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30%;(2)养护期二年后经验收成活率达[乔木灌木类苗木成活率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8% (管理养护、保洁期贰年)],付至合同价的70%;其余款项审计结束后且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满两年养护期无质量问题、苗木全部成活后达到下一周期养护标准与相关接收单位完成交接手续后付清余款(补栽苗养护期二年,自补栽之日起算,保修(养护)期自通过绿化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以上付款均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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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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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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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开,不在开标现场停留,评标结果以公示为准。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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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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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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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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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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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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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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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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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响水县县城长江路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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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科长 电 话:1891259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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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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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1号楼2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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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敏 电 话:152051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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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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