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南延、326省道及灌江大道拓宽等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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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路南延、326省道及灌江大道拓宽等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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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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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SX-GC-202102003的振兴路南延、326省道及灌江大道拓宽等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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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5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3.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②联合体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③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牵头,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⑥联合体各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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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调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3.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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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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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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