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6日讯(通讯员 唐盛 记者 范木晓子)3月23日15时10分许,盐城市响水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黄海路与双元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JF5**0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车辆拦停。
男子酒驾被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满是酒味,疑似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周某波辩解道:“关键我正常不喝酒,家里来亲戚就喝了点。”
民警告知其开车不能喝酒,但他却称,自己感觉到很清醒。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判定是否酒后驾车并不以驾驶员是否清醒为标准,而是根据酒精检测结果来判定的。这是因为饮酒后当事人身体代谢酒精需要一个过程,即使自己觉得意识清醒,但实际残留在体内的酒精仍然会对当事人的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造成影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校对 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