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关于规范全省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8〕83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特定人群(不宜食用碘盐的甲状腺疾病患者人群)未加碘食盐供应保障工作,满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消费需要,现对我县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信息予以公告。
响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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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响水县2020年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公告[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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