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铸铁件生产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自治区)盐城市响水县(区)经济开发区内二支路一号 |
建设单位 |
响水县翔宇传动件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润江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6666.7m2,购买经济开发区已建成的厂房和场地,购置中频电炉、混砂机、筛沙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200吨铸铁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无废水外排,噪声排放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中频电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沙、混砂废气分别通过3#、4#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清砂废气通过5#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6#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可以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26-2020)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 32 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项目用水主要有混砂用水、冷却水、生活用水,混砂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冷却、冷凝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总磷和总氮,冷却、冷凝强制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电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中频电炉、混砂机、筛沙机、废气处理引风机等,拟采取设备选型、平面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予以控制,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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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mail:69300102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