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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热心市民 于 2019-7-11 18:16 编辑
关于调整县城地区 货运车辆、农用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
为净化县城交通环境,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确保县城地区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从2019年7月20日起,将县城地区货车、农用车禁止通行区域调整为: 银海路(含)以西、通榆河以东、灌河路(含)以南、迎宾大道以北为货运车辆、农用车禁行的区域。其中,204国道、326省道、迎宾大道、301县道(西至北海路、东至银海路)路段、北海路(南至301县道、北至二区码头)路段可以通行,但不得驶入主城区。 以上区域实行货车、农用车全天候禁止通行。对因生产需要,确需在城区内通行的,请到我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办理通行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