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正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经查证属实根据涉案金额,每制止1起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提供线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提供线索举报被我市公安机关上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或被外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我市活动的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情节,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提供线索举报开贩涉通讯网络诈骗电话卡或银行卡,经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和卡数,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提供线索举报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涉案金额,每举报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每打掉1个犯罪窝点,根据影响范围涉案金额,奖励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
直接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根据事迹突出程度和涉案金额,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5000 元至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