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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我市电动车基础信息,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底。 二、普查类型 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头乐、老年代步车) 三、普查方式 进村入户登记。公安机关将统筹村社干部、网格员、“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各方面管理力量,进村入户开展上门排查登记。 市民自行登记。市民可通过扫码或识别电动车登记二维码开展自主登记。 销售源头登记。电动车销售门市在销售电动车时,须扫码登记相关车辆信息。 请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电动车普查工作。 盐城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1日
【自行登记步骤】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自行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按照提示内容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后,点击“确定”按钮,再选择点击“新增车辆”按钮。
第三步:
按照要求,填写车辆品牌和型号;选择“销售门市、号牌种类”,输入车辆号牌、车架号、电机号,以及购买时间、用途,最后选择上传车身照片以及购车发票。
第四步: 选择对应的车辆类型部分,点击“确定”按钮。
仔细阅读承诺书,读完后点击“签字”,随后签名,签名完成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全部电动车登记工作。
详细操作还可以观看视频
排查登记人人有责
自主登记积极配合 盐城公安时刻提醒 尊法守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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