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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王英明)2023年正月初七开始在响水县运河镇四套村委会向东200米蔬菜大棚(江苏瑾瑜建设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里做工,工资共6800元,给了3000元,还有3800元工资至今快2年了也没有给。我想请问一个新成立的小公司,却能幸运的中标政府工程,一个政府工程还能明目张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做着违规,违法的事情?我去政府讨要工资,政府工作人员不但不给予解决问题,还叫我们去法院起诉他们!
这样政府,这样公司,还有公平和正义可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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