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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郑重提醒这些高违法车辆的所有人或驾驶人,尽快到所在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车辆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扰乱交通秩序、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部门将持续推进隐患清理“清零行动”,从源头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整肃交通秩序环境。交警部门已将上述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系统发现此类车辆时将会实时报警,路面交警将根据指令进行查控,一旦查实将扣留车辆。同时,辖区交警将逐一上门、见人见车约谈处罚高违法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此外,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的,将被纳入交通失信名单,被认定失信的人员将会面临相应的失信惩戒,影响个人的职业准入、银行信贷、车辆保险、单位评优评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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