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5日盐城讯 今年以来,响水县财政局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房改善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促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最大化。
为强化改善农房资金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使用“不扩面、不挤占、不挪用”,坚持资金使用到那里,监管就跟进到那里。为此,县财政局联合县农房办出台了《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在专项资金筹集、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各司其责、节点把控、分类安排”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过程管理,对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要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做好各类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确保所需资金在第一时间拨付,切实保证农房改善资金及时安全有效使用。支出涉及少数个人危房改造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及到新农村小区建设的资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至镇区办理,坚决杜绝现金结算。同时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根据确定的职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滞留、改变农房资金用途。(孙文全 刘中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