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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全国人口普查】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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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08: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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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全县人口数据信息质量,我局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力求通过户口整顿,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整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更加全面详实,为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机关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上门走访见面与电话、网络等不见面相结合的方式,逐门逐户逐人核对信息,请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信息核查工作,提供自己及同户(住)人员的真实信息。信息采集核查后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及时录入公安系统,作为今后居民朋友们日常办理业务的依据。同时也请您及时了解自己及同户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自我比对,如发现本人或同户(住)人员中存在无户口、重(多)户口、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差错、未及时办理出生申报、死亡注销、迁进迁出等登记手续以及人户分离、户口空挂等问题的,请尽快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相关业务。
  居民朋友们,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全力配合,警民携手,共同做好户口整顿工作,全面提升人口数据准确性、权威性和唯一性。
                                       响水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5日
此次户口整顿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微信图片_20200616081752.jpg

为没有户口的人员登记户口

无户口的形成原因情形不一,请无户口人员或监护人于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至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相关户口补登事宜。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调查,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户口补登。


清理应注销未注销的户口
公民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死亡、失踪的,应当按规定注销户口,没有及时注销的,户主或者亲属可于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清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
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将按规定开展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发现自己或他人有重复户口或虚假户口的,请立即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重复、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虚假户口,积极配合纠正,且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如: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身高、宗教信仰、职业和服务处所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为未办理身份证的人员办证
年满16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请及时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梳理核查人户不一致的户口
人户不一致即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居民,请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到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仅限城镇居民)。

登记流动人员、出租房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居住3日以上的,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请广大来我县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及时主动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进行实有人口登记。以便公安机关更好为您提供居住证办理业务以及其他便民服务。公民有房屋用于出租的,应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并及时反馈辖区派出所,以便派出所开展辖区公共安全检查等工作。

征集各类户口问题线索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户口整顿工作,主动做到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信息材料,如发现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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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7: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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