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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上午,响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该县金海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格林豪泰快捷酒店门口巡逻时,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经调查,系姜某(男,26岁,昆山人)在参加其亲友王某婚礼时,明知政府禁燃禁放规定,仍抱有侥幸心理,在王某结婚办酒席的酒店楼下燃放了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姜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法规面前,没有例外,红白喜事要办好,遵纪守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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