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黄海大道以东、浦港大道以西、观潮一路以南、228国道以北 |
建设单位 |
响水县富达临港供排水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11553万元,主要实施的工程内容包括污水提升泵站5座(近期建设4座,远期建设1座)、污水收集管道总长65.77km(近期建设管道22.70km,远期建设管道43.07km),最终接入陈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和浦港污水处理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采取定期洒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道水检验产生废水水质成分简单,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土方回填夯实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卫生设施,经建化粪池处理后由用作农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距离衰减后, 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本项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挖方弃土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设立临时堆放地点,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挖方弃土设立临时堆放地点,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立临时堆放地点,定期将其清理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建设单位采应加强恶臭污染管理,采取将泵站设计为全地下式一体化提升泵站、对格栅渣收集采取封闭措施以及对检查井进行加盖封闭等措施后,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响水工业经济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本身不会产生污水。项目营运期无值守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营运期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3 类、4类标准;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提升泵站格栅所阻隔下的格栅渣、提升泵站和检查井等定期清除的污泥,格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污泥同陈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需进行危废鉴定,暂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汤晶晶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真:0515-86870078 E-mail:xshbjxmk@163.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