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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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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09: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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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审【202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及一般安装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城金海路东侧、326省道北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省优质工程,力争达到国家优质工程。

4.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5月10日。 

5.付款:项目施工过程按月计量,付已完成工程量40%的进度款,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累计付款至合同额的40%,余款分5年内等额付清。

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2757.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8264.22平方米,其中包括门诊医疗楼约53499.50平方米,病房楼约75879.44平方米,妇幼保健楼约31298.00平方米,传染楼约9408.38平方米,行政科教综合楼约20304.70平方米, 120急救中心约2026.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约200.00平方米,洗衣房、垃圾暂存间约1249.40平方米,连廊约3398.80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约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493.74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96005万元,其中土建及一般安装施工约150000万元。

7.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12011120001-BD-001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土建及一般安装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土建及一般安装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09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允许中标人中标后引进财务投资人,引进财务的投资人与招标人无任何相关联的责任。

4.2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或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开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

说明:(1)【已竣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工程验收证明确认;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须有合同备案码),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时,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且未加盖备案章印的,凭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相关指标数据)确认】。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2)【未竣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须有合同备案码),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时,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且未加盖备案章印的,凭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相关指标数据)确认】。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 其他要求:

4.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1.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4.1.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4.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8月-2021年1月或2020年9月-2021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6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预审文件领取、递交:

1.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资格审查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扫描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15:00时。

2.投标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造成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五、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方法。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多于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计分入围办法确定前9名(注: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数据判断,数据数值大的优先:①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②类似工程有获奖的,③企业净资产高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附:响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资格预审计分办法:

(一)财务状况(30分) 

1、资产负债率指标:高于85%得8分;[80%, 85%]得9分;低于80%得10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计分。)

2、投标人2019年末的净资产达到10亿元,得8分,每增加10亿元,加1分,不足10亿元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计分。)

3、投标人提供证券公司盖章的销售债劵承诺函1亿元,得1分,每增加1亿元,加1分,不足1亿元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计分。)

(二)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自2016年1月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20分,本小项封顶20分;[注:资格入围业绩不重复计分]

类似项目业绩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或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开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

说明:(1)【已竣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工程验收证明确认;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须有合同备案码),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时,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且未加盖备案章印的,凭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相关指标数据)确认】。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2)【未竣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须有合同备案码),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时,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且未加盖备案章印的,凭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相关指标数据)确认】。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三)工程奖项(30分)

1、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接的工程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本项最多按两个奖项计分,满分30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如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说明: (1)以上工程奖项为房屋建筑工程奖项,且必须为投标人承建工程(不含参建),每个的15分;(2)以上工程奖项为优质结构工程奖项、安装类奖项、市政类、公路类奖项,且必须为投标人承建工程(不含参建)每个14分;(3)以上工程奖项为投标人参建工程的奖项每个13分。同一个工程只能计算一个最高获奖,不得重复累计,不允许投标人重复提供。工程奖项均以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始件)计分。

(四)认证体系(14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计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4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4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4分。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的,得2分。

 (五)信用评价(6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计分)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证明材料,AAA级得6分,AA级得4分,其余不得分。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的投标备份文件及其他材料,未能按时递交的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资格审查材料不实的,招标人可将其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再次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可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九、投标申请人提供符合以下第(1)至(6)项全部资料,方可认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以下第(1)至(6)项资料中的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3)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6)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根据计分入围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原件扫描件。

注:提供按规定格式填写和资格预审文件且章印齐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十、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1)主要评审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答辩)等方面,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定标前,招标人可对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

 

建设单位(盖章):响水华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唐发奎

联系电话:13611521611

地址: 响水县城珠江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周猛勇

联系电话:13016558569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4楼

时间: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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