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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晚9时许,盐城响水男子朱某某驾驶一辆苏J6***3的两轮摩托车行经县城双园路响坎河桥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发现其浑身酒气,疑似酒驾,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达到醉驾标准。
据朱某某交代,他晚上和朋友一起在开发区的一家饭店吃饭,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本不打算喝酒的,可是饭桌上的朋友劝说“喝个三、二两没事的”,加之自己意志不坚定,便与桌上的朋友喝了白酒。后朱某某骑摩托车回家,还没到家就被交警查个正着。 交警提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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