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怡 发表于 2024-4-12 18:07:08

民声 | 响水中奥尊府社区配套用房被居委会租出商用,是否合理合规?

网友反映内容如下:我是响水开发区中奥尊府小区的业主,现在政策要求每个小区都要配有社区配套用房,初衷是为了做好社区公共服务。
「老小区」大多会将部分物业自留房用作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属于业主共有),「新小区」必须建有社区配套用房,且小区投入使用后,要将其交付给当地乡镇或社区居委会(产权属于居委会或其他相关部门)。中奥尊府小区也有社区配套用房,现在属于葛庄居委会。
(小区物业的解释)
近期,葛庄居委会将2套社区配套用房租给了私人在小区内开超市,用于商用!业主们纷纷表示不同意!
(双方签订的合同,可点击查看大图)
原因有两点:
▶ 1、虽然社区配套用房属于居委会,但是居委会是否有权出租给其他人用于开设超市盈利呢?社区配套用房可用于社会组织办公或者公益性、服务性活动,如:党群服务站、公益慈善站、业主公共活动区域、老年爱心食堂等等,但是并不能以此作为盈利为目的向社会出租,这岂不是成了商用门面房了吗?

▶ 2、中奥尊府的社区配套用房是在架空层,上面还有十几层楼!该超市对架空层进行改造,改变了现有房屋空间结构。比如空调井的墙面是钢筋混凝土都被砸了,因此产生的安全隐患由谁来承担?(业主们现场拍的视频)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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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葛庄居委会的做法,我们业主表示不理解、不赞同,向小区物业反映该问题,物业表示他们没有办法,让我们找葛庄居委会。而居委会一派官僚作风,既不出面做解释工作,也不做业主们的舆论疏导,只顾闷声发财收房租!
在此,我们业主希望响水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解决我们业主的疑惑,响水开发区葛庄居委会的此等做法是否合理合规合流程?在此表示感谢!
(以上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响水市民 发表于 2024-5-16 15:51:15

该问题经反映后,响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非常重视此事,第一时间进行详细的了解、调查、走访!

现处理意见:

一、责令取消开设超市,要求葛庄居委会将中奥尊府的社区配套用房用于公益民生,不得用于商业!

二、将2套社区配套用房恢复原样,以防可能出现敲砸装修出现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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