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为,发挥政府信息的曝光惩戒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公开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主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含本部门政务网站)公开,可以同时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之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第三期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进行公示。
附:2021年第三期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期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 文号 |
案件 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响农(种子)罚〔2021〕3号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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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中黄37号大豆种子(标称生产商:安徽省民得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规格:4kg/袋,检测日期:2020年11月6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品种名称应放在显著位置,字号不得小于标签标准的其它文字”之规定。 |
1、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2、依据:依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方式: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处罚机关: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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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农(种子)罚〔2021〕4号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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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地豪6号花生种子(标称生产商:河南省秋农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规格:1kg/袋,检测日期:2020年12月)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二十六条及第三十一条中的第(二)项之规定。 |
1、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2、依据:依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方式: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处罚机关: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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