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
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2月25日,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办公地址位于响水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天街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921MB19890257,法定代表人陆伟 。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褒扬科(就业创业科)。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林园管理所、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部门组织结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正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局属单位事业编制15名,其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名,烈士林园管理所4名,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名,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在岗职工16人。
3、部门职责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响办发〔2019〕47号)文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拟订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伤病残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涉军信访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
4、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2019年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单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4家下属事业单位构成。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收入总额3650.0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7.26万元,追加指标3612.77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他收入20万元。
(2)2019年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可用资金3650.03万元,已支付使用资金2776.56万元,资金结余873.47万元。
(3)2019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收入总额3650.03万元。决算支出总额277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6.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评价内容包括:
(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
(2)2019年度单位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
(3)2019年度单位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资本性项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作管理以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及其政策效益;
(4)2019年度单位对每个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门分析。
(二)单位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始终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目标。
2、年度目标(年度工作目标)
(1)服务体系及机关建设。(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3)优待抚恤工作。(4)移交安置。(5)拥军褒扬工作。(6)就业创业工作。(7)规划财务工作。(8)军休、军供及助残工作。(9)信息宣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管理,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部门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绩效。
评价利用第三方组织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对发现问题提出改善对策,为全面推进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设绩效财政、阳光财政积累经验。为减少现场核查工作量,确保核查对象的代表性,第三方在结合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资金属性及部门整体评价的特性,强化了报告的专业性。
本次评价工作自2021年3月开始启动,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组建了由丰富绩效评价经验的绩效评价专家、财务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评价工作历时1个月最终形成本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针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角度进行分析,本报告最后评价结果,是以现场评价结论为主要依据,兼顾书面审核情况而做出的综合结论。按照指标评价得分率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的评价标准,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定结果综合得分为 86.8分,绩效等级为“良”(详见得分表)。其中投入14分(总分15分),过程28.1分(总分35分),产出25.7分(总分30分),效益 19分(总分20分)。
(二)、主要结论
本次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与目前政策相符,资金到位较为及时、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工作质量可控,完成情况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单位预算编制、审批手续、政府采购等方面有待加强。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综合评价结果也发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追加预算较多。
2、政府采购未执行到位。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比较笼统,没有形成整体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二)建议和改进举措
为提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绩效,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三方提出如下建议。
1、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今后在编制预算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考核全过程,以提高政府资金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目的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3、加强财务管理和公用经费支出监督,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优化单位内部人员结构,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理念,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附件:2019年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019年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
评价指标 | 权重 | 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3 | ||
预算配置(8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3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2 | ||
过程(35分) | 预算执行(16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1.5 |
预算调整率 | 2 | 0 | ||
支付进度率 | 2 | 1.5 | ||
结转结余率 | 2 | 0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1.6 | ||
预算管理(13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
资金使用和规性 | 5 | 3.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
基础信息完整性 | 3 | 3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2 | ||
产出(30分) | 职责履行(30分) | 实际完成率 | 6 | 5 |
完成及时率 | 8 | 7 | ||
质量达标率 | 8 | 6.5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7.2 | ||
效益(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 | 5 | 4 |
社会效益 | 5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5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5 | ||
总计 | 100 | 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