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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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 |
建设单位 |
江苏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27000万元;占地面积61336.4m2,对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现有应急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该污水处理工程作为响水生态化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综合废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天,处理达标后尾水依托现有排污口排入灌河。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氨气、硫化氢及非甲烷总烃,经“生物除臭(生物滴滤+化学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通过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可大大降低无组织挥发气的排放量,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为园区废水集中处置项目,采用“pH调节+流化床fenton+混凝沉淀(pH调节+电催化氧化)+调节池+初沉池+首格上流式ABR水解池+A2/O(MBBR)池+二沉池+中间水池+高效澄清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排放水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活性炭过滤罐”工艺处理,可保证出水稳定达标,尾水依托现有排污口排入灌河。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贮存,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设置危险废物库收集、贮存,委托处置(有资质的单位)。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相关风机、泵机等,拟采取设备选型、平面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予以控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登报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hbjxm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