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脱贫攻坚和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南京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等308个集体、于东生等545名个人作为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5-86730852(面向扶贫工作)
025-83249026(面向“三对”工作)
025-83278727、83236037
传真:025-83236037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厦520室
邮编:210008
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