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根据《关于延续“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有关帮扶政策的通知》(响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响水县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
响水县政府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响水县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
镇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总计 | 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县财政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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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68 | 1330 | 1527 | 3211 | ||||
全县 | 1 | 扶贫小额信贷 | 全县各镇(区)、村 | 2021年度计划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8000万元(以年度审计确认为准),在省财政专项补贴80%利息的基础上,另20%由县财政预算配套,实现小额信贷全额贴息,省已下拨130万元,县财政待审计后结算。通过信贷杠杆鼓励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增强低收入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 330 | 130 | 200 | |
全县 | 2 | 普通种植业保险 | 全县各镇(区)、村 | 普通种植业(2021年夏季水稻、玉米,冬季三麦、油菜)保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自缴的保费部分由财政代缴,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或投保明细,一旦受灾按政策性保险理赔,降低低收入农户因灾返贫风险。 | 120 | 120 | ||
全县 | 3 | 低收入人口二次补助 | 全县各镇(区)、村 | 照响办发〔2019〕77号文件精神,由医保局牵头,对低收入人口患有重大疾病转诊到县外就医的,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剩余医疗费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 300 | 300 | ||
全县 | 4 | 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代缴 | 全县各镇(区)、村 | 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代缴 | 1500 | 1500 | ||
全县 | 5 | 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全县各镇(区)、村 | 组织镇区卫生院医生、乡村医生,为所有低收入人口开展签约式服务,签定服务协议,每月开展随访一次,每年开展1次由镇区卫生院提供的健康体检,并录入健康档案。 | 173 | 173 | ||
全县 | 6 | 健康网格点建设 | 全县各镇(区)、村 | 由卫计委按照响办发〔2019〕77号文件实施。 | 36 | 36 | ||
全县 | 7 | 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病人及65岁以上糖尿病人员免费服药 | 全县各镇(区)、村 | 对全县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病人及低收入人口65岁以上糖尿病人员实行免费服药 | 100 | 100 | ||
全县 | 8 | 减免一般诊疗费 | 全县各镇(区)、村 | 县内定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低收入人群,免收诊疗费,由帮扶专项资金每年按实结算。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 | 70 | 70 | ||
全县 | 9 | 低收入农户在校本科、专科学习阶段(含新入学)补助 | 全县各镇(区)、村 | 从2018年开始,凡经全国统一高考的全日制大专、本科以上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奖补,县职中低收入户子女,在职中入学免除杂费。 | 300 | 300 | ||
全县 | 10 | 低收入户在校学生免除校服费 | 全县各镇(区)、村 | 凡低收入户在校学生校服费由财政支付,由教育部门按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每年对上述学龄段低收入户学生校服采购时按实结付,由财政拨付。 | 160 | 160 | ||
全县 | 11 | 防返贫保险 | 全县各镇(区)、村 | 为“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含边缘人口)每人每年购买20元防返贫保险。 | 100 | 100 | ||
黄圩 | 12 | 渠北片区黄圩镇铁皮石斛科技产业园续建项目 | 黄圩镇 | 2021年计划投入帮促资金1100万元,主要建设铁皮石斛组培中心、培养室、种植棚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收益由黄圩镇政府统筹安排给经济薄弱村。 | 1100 | 1100 | ||
运河 | 13 | 渠北片区运河镇农业产业园连栋大棚建设项目建设 | 运河镇 | 计划投入帮促资金230万元,主要用于四套村高标准连栋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出租给企业种植甜瓜,项目收益由运河镇政府统筹安排给经济薄弱村。 | 230 | 230 | ||
相关镇区 | 14 | 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 | 相关镇(区)、村 | 将省今年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9万元实施帮促项目,其中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900万元,用于小尖镇土桥、陈家港镇大湾居、运河镇四套村、老舍中心社区红旗村、六套中心社区双民村、张集中心社区杨回、七套中心社区产旺村、黄圩镇云梯关村、南河镇八墩村等9个省重点村的帮促项目,每村100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帮促补助资金449万元,用于张集中心社区韩荡村、小尖镇沙庄村、运河镇南河村发展帮促项目。 | 1349 | 1349 | ||
全县 | 15 | 防贫基金项目 | 全县各镇(区)、村 | 在“十四五”五年过渡期内,为处于贫困边缘易致贫的低收入人口和人均收入不高易返贫的脱贫户实施防贫基金制度,防贫基金保障对象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种类型。全县每年设立防贫基金200万元,其中省补贴48万元,其他从县防贫风险救助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 200 | 48 | 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