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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5 13: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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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除属于个人财产外。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你的情况: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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