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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内容如下:
响水县滨江路和黄海路交叉口的正新鸡排销售过期气泡水,电话联系商家回复更是能把人给气笑了!
我于6.1号在某音平台上下单了他家商品,到现场核销购买后,回家才发现,气泡水已经于5.21号就过期了!
于是我就致电商家客服,寻求售后,结果商家回了句:过期喝了也没事。
我是真的无语了,销售过期产品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吗?
麻烦响水市场局管一管吧,我觉得商家能这么淡定且理直气壮的回复,肯定不止一次做这种事了!
(以上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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