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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内容如下:
我是响水开发区金城雅苑小区的业主,遇到的问题是,发现该小区交房后的窗户材质和合同中约定的不符。
可以看到,签合同时,我们合同上明明写的是铝合金窗(成本高)
但是交房后却发现,实际使用的是塑钢窗(成本低),这很明显违反合同了!
我们认为合同中写的是什么材质就应该交付什么材质,而不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低价材料代替。
所以,我们希望开发商遵守合同使用不锈钢材质的窗户,否则必须退还我们差价!
(以上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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