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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内容如下:
响水大湖富邦小区,有一家门面房是做餐饮的,他们竟然接了一根排烟管道,将饭店的油烟直排到我们小区里面!
我们也投诉给物业了,但是也没有得到解决。我不知道为什么物业会无动于衷!但是因为实在太影响我们日常生活,为此,我们还特意查阅了类似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而这油渍斑斑的墙面和明显的噪音,都说明这家餐饮店并没有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七条: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对此,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介入,多关注、解决此类问题,毕竟响水这种现象还是非常多的。
(以上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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