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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响水县双园路小学2023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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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2 1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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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3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1.灌河以南,珠江路以北,响坎河以东,银海路以西区域;
      2.开发区黄河居、黄东居、兴太居、开城居。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为有序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分时段分区域,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24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双园路小学1号教学楼
      8月24日:灌河以南,双园路以北,响坎河以东,银海路以西区域;
      8月25日: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响坎河以东,银海路以西区域;
      8月26日:开发区黄河居、黄东居、兴太居、开城居

四、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提供房产证明或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文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等: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提供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件,确难提供公证文件的,提交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物业证明材料等,学校实地进行核实。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需提供县城无房产证明),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1.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2.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在县城区域内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5月1日前),或县城区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5月1日前),同时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咨询电话:15189226533(潘老师)   13851140828(沈老师)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响水县双园路小学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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