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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时庆海同志当选响水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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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21: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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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响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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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响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代表一致赞同并通过。经大会投票选举,时庆海同志当选响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并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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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11:32: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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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响水县法院法官徐开红审理开出的(2021)苏0921 民初3645号裁定书没有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庭审其间原告曾多次书面告知法官徐开红(案宗内有):被告是独生子女户,在友爱村四组现在三间平房、三间三层楼,并违建一条夾心板房,房屋已严重超标,徐开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仅凭被告提供的与涉案房毫无关连的原购买村127.335平方加工厂房与原村书记潘某左等人的一纸所谓“村政策”证明为理由,就故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中关于农村人口一户一宅的规定,将该案中的新社区房屋判于被告,让被告与原友爱村书记潘某左、村副主任张某雯成功骗取了双港镇人民政府新社区142.24平方房屋一套,(注:涉案房是80.03平方)该裁定书严重侵犯 了国家集体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了黑恶势力行为的利益,涉嫌狂法裁判罪,控告人不服徐开红的错误判决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并按要求向盐城市中级人民交纳了80元上诉费, 后上诉人在《中国审判公开网》上查得上诉费已交纳, 未曾想到的事,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郑治等法官却以上诉人未交全上诉费为由下达了裁定书,故意驳夺了上诉人的上诉权(已另举报投诉), 后上诉人向盐城中级法院提起再审, 再审开庭时被告与第三人村委会仍与在响水法院审理时一样(自知理亏都没出庭), 后盐城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彦、审判员祁海鸥、 李志忠明知原审法官徐开红违法办案,于2022年8 月18日作出(2022)苏09民申 99号错误载定书驳回原告再审申请。无奈原告将该问题举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中心和省住响水巡视组,请求撤销以上判决,依法改判,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囯有资产,依法维护控告人的合理诉求,并处理该案违法法官徐开红等,接到省法院与省巡视组转交的原告投诉, 响水法院设下圈套通知原告提交再审申请书,控告人按响水法院要求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响水法院于9月18日立案受理,未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23年11月16日就以短信的方式强行下达了(2023)苏0921民申24 号裁定书,响水法院审判长王东、审监庭庭长席陈梅在该裁定书中对自己法院法官徐开红开出的故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 这一犯罪事实只字不提,却找出理由继续包庇原审的错误判决, 对抗省法院和巡视的指令决不改判,不予处理违法法官徐开红,他们的目的就是充当黑恶势力行为人的保护伞,与党纪国法对作干。 对以上事实我就问人民政府:响水法院法官可以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吗?可以随心所欲违反国法办案吗???对响水法院这一错案决不改判的事实,对于这些祸国殃民的败类党和政府就不管不问了吗?这一违反国法的错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国家财产被恶意骗取就永不追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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