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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6月18日,响水法院执行干警深入乡村、社区查人找物,重点围绕小标的、涉民生案件,针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9人,进行案件调查11件,拘传被执行人4人,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
现场一 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后将购车款交付张某某,张某某未按约交付车辆,法院判决其返还蒋某某购车款项。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接申请人蒋某某提供的线索,赴被执行人工作地拘传被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起初张某某拒不承认自己是被执行人本人,经申请人指认,其自知理亏,现场交付部分案款,剩余部分双方订立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现场二 申请人戴某某和被执行人汪某某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收到本院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未履行义务。清晨六时许,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中将汪某某拘传到案。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汪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当场交付部分案款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现场三 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因其未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线下调查,其父亲了解后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代王某某缴纳全部罚金,案件顺利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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