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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7月底,在响水县陈家港镇嘉明医院口腔科接受了一颗牙齿的神经抽离手术,由吕医生主刀。根据当时的病历记录,手术共抽离了4根牙齿神经根管。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做过手术的这颗牙齿再次疼痛不已。
(病历显示抽离了4根牙神经)
然后,我选择到小尖镇口腔诊所治疗,结果医生告诉我,我牙齿之所以疼痛,是因为我那颗牙齿有一根神经根管没有抽离,也就是说,嘉明医院去年只给我抽离了3根牙齿神经根管,遗漏了一根……
(小尖镇诊所拍的片子)
鉴于陈家港嘉明医院给我漏做了一根根管,我不愿意再相信他们,于是在小尖镇诊所做了最后一根牙根管的抽离,抽离完当天我的牙齿就不疼了。
我认为这一切是因为陈家港嘉明医院的失误所造成的,所以医院有义务承担我的牙齿治疗费用。于是我主动跟医生联系,说明了情况,希望他们承担诊疗费用。我怕解释得不够明白,还主动让小尖镇的医生跟他沟通了具体情况,但嘉明医院的医生始终不承认这一失误。
(沟通记录)
在私下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寄希望于响水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帮助我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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