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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关于分局
机房及楼层竖井间环境规范建设的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分局机房及楼层竖井间环境规范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分局机房及楼层竖井间环境规范建设,建设范围为县局机关楼层竖井间,双园路办公区机房,双园路办公区竖井间,双港分局机房,陈家港分局机房,小尖分局机房,共9间机房。本次环境规范建设预算价格2.4万元,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本次竞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取合理价中标。
此次环境规范建设项目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整理竖井间和机房内的所有线路,做到电话线路、业务专网线路、互联网线路相互分开,并使用线标标明所有线路。
(二)、更换足够容量机柜,机柜电源全部更换为PDU电源。
(三)、使用防火板将陈家港分局机柜区域分隔为单独机房。
(四)、清理机房环境,做到机房整洁无杂物。
(五)、本项目施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5日内的非工作日,网络项目必须于2024年8月5日之前完成。
二、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完成后一周内需派遣工程师留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网络排错技术能力,项目完成后,如出现网络故障,须有能力于半小时内排查出错误并修复。
(三)、中标单位须于施工前签立保密协议及安全管理承诺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请有意投标者于2024年7月11日前到我单位投送标书。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15-86789811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关于 纳税服务大厅监控维修的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对纳税服务大厅监控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范围、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监控维修,维修范围为更换纳税服务大厅中与纳税服务管理系统不兼容的监控设备,维修损坏的监控拾音设备,扩容硬盘录像机。本次纳税服务大厅监控维修项目预算价格5万元,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本次竞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取合理价中标。此次环境规范建设项目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将与纳税服务管理系统不兼容的设备更换为与管理系统相兼容设备,更换硬盘,增加容量。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二)、维修窗口的拾音设备,确保对应窗口视频包含对话录音。
(三)、调整部分监控到合适位置。
(四)、本项目施工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3日内的非工作日。
二、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完成后一周内需派遣工程师留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排错技术能力,项目完成后,如出现故障,须有能力于半小时内排查出错误并修复。
(三)、中标单位须于施工前签立保密协议及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请有意投标者于2024年7月11日前到我单位投送标书。
四、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四、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15-8678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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