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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朋友面前摆谱耍“威风”,居然偷开他人轿车,作案期间甚至向车主提出过完瘾后才还车的无理要求……盐南警方表示,像这样奇葩的案件,还是头一回见到。不过,作案人小夏终究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8月25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警方已依法给予小夏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另外责令其赔偿因无证驾驶造成的损坏。
8月8日,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新都派出所教导员栾海峰接到群众报警称,停在小区地下车库里的汽车没了,怀疑夜里被盗。一听这话,栾海峰的第一个反应是不太可能,“以前也碰过,要么是贷款到期未还,车被人拖走;要么是酒喝多了,忘记车停哪儿。通常很少有人偷车,因为偷了也很难卖得出去。”
就在民警做完笔录没过多久,车主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短信称,“我把你车开走了,送朋友回大丰,回头还车……”对此,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此期间,作案人又向车主发短信称其已给车加了油,如果车辆有磨损的话,他会赔偿,希望车主别找麻烦。但就是不提还车具体时间。直至天黑,警方在大丰区三龙镇逮住人找回车。
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作案人小夏今年刚满18周岁,家中条件不好,也没有驾照,偷开他人汽车只是想在朋友面前显摆。那么,这车到底是怎么被开走的呢?“经查,作案人靠拉车门的方式,拉过两辆忘关电子锁的轿车,第一辆拉开门,发现没有钥匙发动不了;第二辆车门拉开后,碰巧发现车主在车内留有备用钥匙。”民警说,后来作案人按照车主放在汽车主控台上的临时停靠挪车电话,给车主发短信。
据小夏交待,8月7日22时,他想找辆汽车出去兜风,却又没钱租车,于是便想到去拉车门找车开。后来,他来到盐南高新区锦盛豪庭小区地下车库,“我拉开两辆车子的车门,只有一辆白色的别克牌轿车里有备用钥匙,然后我就用备用钥匙发动车子,带上朋友小顾、小周一起开车回老家大丰三龙。当时,我吹牛说这车是我老板给我开的……”
警方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解释,如果偷开车辆的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的,按盗窃罪处理;如果造成交通肇事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如果造成车辆损坏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后经警方调查发现,虽然被小夏偷开的车辆前后左右均有损毁,但由于没有主观据为己有的故意行为,因此最终没有定性为盗窃罪,而是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
来源:记者 赵亮盐城晚报微信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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