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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响水都知道 于 2019-11-5 09:28 编辑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响水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联合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路面监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着力强化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安全保护,全力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省政府治超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意见》(苏治超办〔2019〕1号)、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公交〔2018〕10号)、以及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市交公〔2019〕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关于《响水县灌河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联合治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超范围 228国道、204国道治超站实行交警驻站联合执法,开展定点治超;326省道、301、302、304等县道以及县城道路实行路警联动联合执法,开展流动治超。 二、治超重点 严查大货车、工程车、渣土车、变型拖拉机等货运运输车辆,重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执法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抽调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组成联合治超执法队,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治超行动。 四、法律责任 治超过程中,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制度;对强行闯关,拒绝、暴力妨碍治超工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和监督 为了道路安全畅通,请货运车辆业主和驾驶员合法装载,合法运营。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交通部门举报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响水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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