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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一起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宣扬xie教案件,依法以利用xie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李德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该案系全省首例借助疫情散播xie教理论,利用xie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芹通过“某软件”经常浏览境外xie教网站大量下载、打印xie教学习资料、传单等。2017年6、7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芹不断将上述xie教学习资料提供给他人学习,共计刊物106册、传单72份。2020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李德芹在“某某网”上下载、打印了针对疫情防控的xie教传单,上面写有“‘肺炎’致 命,灵丹避祸”等字样,并将其中10份提供给邱某某在县城德路巷、红旗路等处张贴,自己在县城多处张贴40余份,鼓吹练习xie教功法可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芹传播xie教宣传品,宣扬xie教,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构成利用xie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李德芹在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关键期散播“某某大法”可以免疫新冠肺炎的邪教理论,严重干扰防控工作、侵害群众身心健康,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庭审通过信息化技术采取互联网远程开庭,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卜谟军 柳灿红 向法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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