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声网

搜索
查看: 1376|回复: 1

[资讯] 重磅!盐城教育局发话!幼儿园2020年春学期收3个半月学费!

[复制链接]

37

主题

0

好友

82

金币

小鱼

Rank: 3

积分
368
发表于 2020-4-13 1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响水连声网,让城市听到你的声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近日
不少网友在后台提问
咨询幼儿园开学了,学费应该如何收取?
4月11日
盐城市教育局发布文件
明确规定
春学期按照3个半月预收费”
微信图片_20200413101607.png 微信图片_20200413101612.png 微信图片_20200413101614.jpg
近期,有部分家长咨询幼儿园收费政策问题,考虑到今年防疫的特殊情况,现就2020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文件规定。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营利性民办幼儿因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经研究,决定我市幼儿园 2020 年春学期按照3个半月预收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学期末根据文件规定按实际在园时间予以结算。


    二、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未经批准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72

主题

0

好友

90

金币

小鱼

Rank: 3

积分
447
发表于 2020-4-13 1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给力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