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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热心市民蒋先生分享:4月25日,蒋先生岳母60岁寿辰。蒋先生决定买个金手镯送给岳母,表示祝贺。在路过响水县城双园路北,东园街向西,县社会保障大厅正对面的响水中国黄金2店。店门口导购员非常热情做宣传活动,说店里正在做活动,有优惠!
店员推荐一款价值13120元一款千足金手镯,并表示打完折扣只要12000元。算起来也就每克360元不到。蒋先生一算13120÷360=36.4克,于是打包付了款。
回到家后,蒋先生家人发现,买的千足金手镯重量只有14.9克,直接少21.5克。蒋先生一家人顿时无语,不能接受,于是到响水中国黄金2店讨个说法。店员先是表示这款手镯是属于工艺品。蒋先生家人更是不能接受,花12000元买个工艺品手镯,送给岳母表示孝心???后店员又表示手镯是千足金手镯,但是是论件卖的,不是论克卖的?这样算来13120÷14.9=880元,也就是这款手镯就是880元/克购买的。试问响水市民会有多少人会去购买呢?如果是你店员家亲戚购买黄金,你会极力推荐购买吗?购买时店员含糊其词忽悠顾客,发现问题又百般耍赖皮。如果当初店员解释清楚,顾客看好产品,心甘情愿购买另当别论,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各位网友又怎么看呢?本网正在关注!
因为没有该店负责人在外地,一直没有出来,或者电话处理问题,事情一直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来经多方协调,后该店负责人处理方案:不能退款,只能按付款的12000元人民币调换以克为单位销售的手镯,并且要补交1200元加工费,不知道这又是何道理。无奈蒋先生最后交了1200元,才调换成功。
另据了解:如果该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应该对该经营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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