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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城家园棚户区改造B地块钢筋、混凝土物资采购及塔吊租赁安装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1711290103 标段编号:3209211711290103-BK-004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金城家园棚户区改造B地块(项目名称)已由 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响发改审 【2017】195号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为: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使用人为:盐城市宝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金城家园棚户区改造B地块钢筋、混凝土物资采购及塔吊租赁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响水县金城家园棚户区改造B地块钢筋(含运输、材料上下力、保险等)、混凝土物资采购、塔吊租赁安装服务(包含塔吊租赁安拆、塔吊进退场费用、检测、维修保养、塔吊司机、司索信号工、塔吊基础、塔吊所使用的电费、保险等),招标预算价为49203415.02元,预算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2.2交货或服务地点:响水县金城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工地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钢筋混凝土供货(服务)期540日历天,塔吊供货(服务)期45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供货,每批供货量及供货时间以使用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3.1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混凝土制造或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3.3.2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8月-2020年01月或者2019年09月-2020年0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2企业、法人代表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 4.3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的。 4.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协议各方必须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 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工程主体验收后退还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6.3无预付款,每个月支付完成额的5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材保费及总包管理费为合同价的3.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需按比例向使用人支付。 供方在发包人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8、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10日09时00分。 8.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9、其他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委派1名投标代表。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2、进场交易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当地健康证明(单位出具健康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如被当地隔离过的,还需提供解除隔离通知书。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要对进场人员需出具近14天内的旅居史,特别是有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发热病人接触史等情况证明。 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0、对于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10、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达文 电话:15962019385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艳 电 话: 15851102928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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