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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受疫情影响,江苏省原定2020年上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安排等事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设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请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告。
各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此外,详细的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认定基本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方式、提交材料等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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