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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户外广告,是一些商家做宣传的重要途径。近日,盐城有一家楼盘为了博人眼球,竟然在马路上的交通标志牌上打上了广告。 记者从盐城警方了解到,违法使用交通标志牌做广告的楼盘地点在盐城开发区长江路附近,该路段有两块交通标志牌,但两块牌子的颜色并不相同,其中有一块牌子上写着“绿地香港理想城营销中心向前400米”。 据了解,道路交通指示牌是专门为市民出行提供指引和警示,起到道路语言、指挥控制交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8月24日上午,盐城警方约谈了擅自将广告贴在交通设施上的绿地香港理想城的负责人马某,以及广告公司负责人李某,并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很快,违法占用的两块交通标志牌恢复原样,路灯边立牌广告也被拆除,广告公司负责人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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