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2日受理了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2.8w万m3/d)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拟依法办理。根据《江苏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引》的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公告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人:孙中波,联系电话:86873571;传真:86873571。电子邮箱:1038599698@qq.com。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91号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