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盐城响水籍男子杨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单方事故,结果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保候审等待法院的判决,然而,杨某仍然不思悔改,12月5日晚上,杨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响水县城街头行驶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12月5日晚上,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县城双园路响坎桥附近设置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晚上9点多钟,执勤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面包车进入查缉区后突然靠边不走了。顾晨飞队长告诉紫牛拍咖,发现这个可疑后,随即安排队员过去查看情况,结果只发现副驾驶位置上有一个男子,但查看情况的队员并没有发现车上有人下车,初步怀疑该名男子就是车辆的驾驶员,随即对其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03.1毫克,属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面对检测结果,涉案嫌疑人杨某拒绝在检测单上签字,而且还不承认自己驾驶机动车辆。而当民警将嫌疑人杨某的身份信息录入到警务平台时发现,在今年二月份,杨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单方事故,被检测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91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犯罪,随即吊销了杨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等待法院的判决。
目前,涉案嫌疑人杨某的血样已经送到权威部门检测,一旦检测结果仍高于每百毫升八十毫克的话,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拍摄:紫牛拍咖 陈冬平
剪辑:赵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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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