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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东台市三仓交警中队民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新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家住东台市三仓镇的常某近日购买了一辆崭新的小轿车,12月27日晚,其朋友按农村风俗帮常某买鞭炮贺喜,常某为答谢亲朋好友,在镇上一酒家置办酒席招待亲朋好友。席间,常某与朋友频频举杯共饮,一时高兴,忘了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的禁令。席毕,竟然酒后驾驶新车回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驾。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常某酒驾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吕剑超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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