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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禁毒意识,共筑禁毒防线,盐城两级法院于12月28日组织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11件34人,18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此次集中宣判案件中,蔡某某、薛某某等10件1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为跨省系列案件。2018年2月至10月间,蔡某某、薛某某等2人,分别或共同通过四川的杨某、周某某等人介绍,向他人购买冰毒,运到盐城出售给姚某某等多名下线。涉案被告人相互之间既有单独贩卖、又有共同贩卖;既有单向购买,又有互相购买,涉案毒品数量高达18公斤。
近年来,盐城法院充分发挥刑罚功能,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648件,审结621件,5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9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坚决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扩张。同时,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深入戒毒所、学校、社区、车站等场所,发放禁毒手册、陈列禁毒展板、进行广场宣讲。发布《盐城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效果,持续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本次集中宣判在盐都区龙冈镇设立主会场,在响水、滨海两法院设立分会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等近400人到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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